1、法院判决离婚的再领证需要什么
法院判决离结婚以后,若双方期望第三结婚,需根据法定程序办理复婚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双方需持所需证件一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这一环节旨在明确双方的复婚意愿,并确保其真实性。
3.双方当事人需要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以此作为对复婚声明的确认。
4.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察。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将准予登记,并撤销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发给复婚登记证。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这是与第一次结婚登记程序的一处不同。
2、再婚登记需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快车提醒,再婚登记,即复婚登记,需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均无配偶。这是再婚登记的基本首要条件,确保双方均处于未婚、离婚或丧偶状况。
2.双方自愿结婚。再婚登记应基于双方的自主意愿,没有强迫或欺诈等状况。
3.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这是法律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限制。
4.双方没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这一规定旨在防止近亲结婚可能带来的遗传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