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卖了户籍迁出要什么材料才能办理
房屋卖了户籍迁出所需的材料包含身份证、户口本、个人图章、房地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1.若房子无产权证,则需携带购房合同及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房子所有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办理,若为集体户口,还需提供集体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对于存在夫妻关系的家庭,法律快车提醒,还需带上结婚证及复印件。
4.有爸爸妈妈关系的则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卖方户口迁出的方法有什么
卖方户口迁出的方法多样,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1.迁入直系亲属处:依据有关规定,因卖房需迁出户口的,可迁入本市具备户口的直系亲属处,或本市户口的其他亲属处。这两种情形均需得到迁入房子承租人或产权人的赞同。
若迁入直系亲属处,则不需要当地派出所批准;若迁入非直系亲属处,则需当地派出所批准,并确保不会导致居住困难。因此,卖方需找到赞同接收的直系亲属。
2.迁入公共户口:若卖方期望在卖房后保留当地户口,可选择挂靠在当地公安部门设立的公共户中。待购买新房后,再将户口迁入新居住地“公共户”或所购房子处。
3.请买方宽限时间:若卖方暂时没办法找到接收户口的亲属或别的人,且计划卖房后重新购房,可将户口迁入新购房子中。卖方可与买方协商,约定户口迁移的宽限时,在宽限时内完成新房购买并将户口迁入。
4.申请社区推广托管:卖方可向当地派出所咨询,知道所在社区是不是提供社区推广托管户政策。若政策允许,可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卖房合同、无房证明等手续,前往派出所办理卖房后的户口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