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儿童收留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留人应当同时拥有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留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觉得不应当收留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留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2、孤儿被收留还能否享受低保
孤儿被收留后还能否享受低保要依据收留家庭的实质收入状况来判断。
第一就孤儿本身的状况是可以申请低保的,孤儿由于没收入来源,所以应当享受低保。
法律快车提醒你,有关享受低保的条件介绍如下: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一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质生活质量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第二假如孤儿被收留的,收留孤儿的家庭经济情况低于国家标准的不会取消,高于国家标准的会取消。
3、无效收留的情形有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你,无效收留的情形有:
1.收留关系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收留行为无效;
2.意思表示虚假的收留行为无效;
3.违背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收留行为无效;
4.违反收留实质要件的收留行为无效;
5.违反收留程序要件的收留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留行为无效。无效的收留行为自始没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