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村道路没安护栏发生事故,哪个担责
乡村道路未安装护栏致使事故发生,责任应由负责道路维护管理的有关单位承担。乡村道路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其安全性和维护情况直接关系到行人和汽车的安全。
1.当道路存在安全隐患,如未安装必要的护栏,且因此致使交通事故发生时,负有道路维护管理职责的单位难辞其咎。这类单位应当按期检查道路情况,准时发现并修复潜在的安全隐患。
2.若因疏忽大意或管理不善,未能准时安装护栏等防护手段,致使事故发生,则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不止是对受害者的公平正义,也是对道路维护管理单位的一种鞭策,促进其愈加看重道路安全。
2、道路施工致使事故责任归属
道路施工致使交通事故发生,责任应由负责施工的有关单位承担。
1.依据有关法律规定,道路施工作业时,应当准时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手段,以确保通行职员的安全。若施工单位未能履行这一职责,致使事故发生,则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五条明确规定,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准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手段,使得通行的职员、汽车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有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法律快车提醒,在道路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施工安全手段到位,防止因疏忽大意或管理不善而致使事故发生。
3、行人横穿马路事故责任划分
行人横穿马路致使交通事故发生,责任划分应依据行人和机动车辆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
1.假如事故是行人的过错致使,如未遵守交通规则、擅自横穿马路等,则行人应负主要责任。
2.若机动车辆一方也存在肯定过错,如超速行驶、未注意察看等,则可适合减轻行人的责任。
这一规定旨在平衡行人和机动车辆双方的利益,确保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愈加公平合理。因此,在行人横穿马路致使的事故中,应依据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责任划分,以确保事故的公正处置。